毛鑰
  “小毛啊,這次你跟公安幹警一起去貴州出差,按照咱們科里討論的要求引導偵查,把證據收集好!”江蘇省江陰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徐志高人未到聲先至。聽到這個消息,我頓時內心激動不已,這可是我人生啊!
  出發前的晚上,怎麼都睡不著,既有第一次出差的興奮,又有對能否取證成功的擔憂。還記得剛受理案件的那天,我第一次翻開羅紅、黃竹松盜竊案的卷宗:羅紅、黃竹松經事先商量,採用一人與店裡人談話引開註意力、一人趁機盜竊的手段,多次到江蘇省江陰市、靖江市沿街店鋪盜竊手機。犯罪嫌疑人供述、被害人陳述、監控錄像一應俱全,證據確實充分,定罪應該沒問題。但卷宗中為什麼有一份羅和元的刑事判決書,他跟羅紅是什麼關係?我心中頓生疑竇。
  認真看遍了所有材料,我終於搞明白了。原來羅紅曾冒用哥哥羅和元的身份被判處刑罰,當時一起被判刑的恰好也是黃竹松。我到看守所提審時,羅紅對冒用身份一事供認不諱,而且透露了一個細節,他的一根手指曾被機器軋斷,哥哥羅和元的十指是齊全的。
  當羅紅再次涉嫌犯罪被羈押在看守所時,無辜的羅和元卻成了一個“前科人員”,作為檢察機關必須要予以糾正,還羅和元一個清白!於是我認真研究案情、寫偵查提綱、作案件彙報,經過科室討論後,最終列明瞭需要收集的證據清單:採集羅和元的指紋、查明羅紅服刑期間羅和元的去向等。而此次出差的目的地,就是兄弟倆的老家——貴州省平壩縣樂平鄉。
  2013年12月8日,天剛矇矇亮我就跟公安民警往機場趕,轉車、登機、再轉車,到達貴陽已經是當天下午。休息一晚後,第二天再轉了3趟車、步行了幾公里,中午才到達樂平鄉派出所。
  我們表明身份和來意後,當地派出所民警帶我們到村子里開展調查。好不容易顛簸著進了村子,卻找不到一個願意接受調查的村民,大家看到警車都躲得遠遠的,被問到的人也是接連搖頭“不知道啊,我跟他們家不熟”,“不要問我,我什麼都不知道”,有的乾脆不發一言,扭頭就走。經過耐心地解釋,終於有村民開口,羅和元的家人已經搬到另一個村子,要翻過一座山才能到。
  就在我們準備翻山時,羅和元的一個親戚趙銘(化名)出現在路邊稱,羅和元的妻子吳姍姍(化名)正在平壩縣醫院陪護病人,想要知道羅和元的行蹤,找到吳姍姍就行了。於是我們讓趙銘撥通了吳姍姍的電話,並說明瞭檢察官和警察的來意,吳姍姍最終答應在醫院等我們。
  我們立刻搭乘老鄉的車子趕到縣醫院,順利找到了吳姍姍。據瞭解,羅和元一直在江陰市打工,家裡人收到那份冒名的判決書後便聯繫羅和元,才知道羅和元並沒有犯罪,是其身份證被羅紅拿去了。趴在醫院大廳的凳子上給吳姍姍做完了材料,我便通知公安幹警去尋找羅和元並提取指紋,懸著的心總算放下。離開時,吳姍姍不斷表達著感謝,“太謝謝你們了,大老遠從江蘇趕到貴州,以後我老公就是清白的了!”
  離開平壩縣醫院,站在異鄉的街頭,才想起已經一整天沒有吃東西了。我想不管多遙遠多曲折,為了追尋公平正義,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,而經歷辛苦之後的收穫,也更為珍貴。我的第一次出差,不僅僅是取證之旅,更是一次追尋正義之旅!  (原標題:第一次出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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